本案詳情僅提供給家族親友
#房地授權書 #居間仲介費 #房仲業的霸王條款 #表現代理 #不當得利
本人及家人對於「房仲」一職並無歧視,於房屋買賣及其他交易中都會需要「房仲」專業服務,故不願一桿子打翻一船人,對於「房仲」仍充滿期待,本案雙方疏忽造成民事訴訟,並非原先初衷
各位親友大家好~
趁著今天中元節,向大家分享一下我家這兩年來的一場官司,是關於與「房仲」間產生的交易糾紛,由於內容涵蓋兩年,且歷經一審敗訴、二審翻轉勝訴到三審駁回定讞,最終我們家是「完全勝訴」。期間有部分家人已經先知道,大家也都很有默契給我們處裡的空間,所幸本案我家人爸、媽、姊、妹及我太太、小孩的團結一致對外,在沒有意外下將意外留給了對方,回顧這一切讓人多了白髮與體重,現在心情就只有「放下的舒坦」。
本案發生過程如同「鬼故事」,雙方各持一詞,但相信大家認識我父親,因水腦症引發失智症狀,房仲利用花蓮人的良善使用不合法「授權書」張冠李戴差點得逞,我家也差一點要賠175萬元。以下使用簡圖方式,將本次案子發給大家,此為我家的公版說明,如需細節可以在喝茶時閒聊,或直接看法院公開的判決書。
讓我們開始這個故事,並且進行「超渡」...